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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制科研院所应充分重视科研组织体系的重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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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制科研院所应充分重视科研组织体系的重构问题    司瑞

此文为2003.06.13科技日报12版,是关于转制院所问题的后续部分,供参考。---王平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其它市场主体科研力量的积累和加强,科研院所原储备的科研成果,有的随着技术的无形损耗已经严重贬值,有的出现了强大的竞争主体,科研院所原先储备下来的科研成果的竞争力越来越弱。现在,很多科研院所已经认识到科研的重要性,试图通过不断的科研创新保持和提高技术竞争力。但是,虽然在科研管理上做了很多努力,科研效果却仍然不佳。   为什么加强科研管理却解决不了科研问题?根本原因在于很多科研院所存在“科研组织体系严重缺失”问题!没有科研组织体系,科研管理就没有基础,仅通过加强科研管理来解决科研问题,无异于缘木求鱼。改制前,科研院所本质上是科研组织体系。改制以前的科研院所,主要活动是科研活动,没有经营活动,生产活动也不像现在这样多,因此,那个时候的科研院所,本质上是一个科研活动的组织体系,即科研组织体系。院或所层级的职能部门围绕科研活动组建,其中,科研计划部是最为重要的职能部门;院以下是按专业划分的研究所,研究所以下是按专业划分的研究室,都是按照科研活动的分工和协作的需要,进行部门划分和组织结构设计。 改制后,科研院所改性为生产经营组织体系。除了科研院所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发生变化以外,科研院所作为组织本身,在性质上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从原来的科研组织改变为生产经营性组织。虽然,科研院所改制后,是希望其变为科研、生产、经营一体化的组织,但大多数科研院所很难实现这一点,结果,都首先变成了向生产经营性组织转变:在职能上,增加市场部、经营管理部、外协部等生产经营性部门;在功能上,将原来的研究室改变为业务生产单位。所以,从组织的角度看,改制以后,科研院所原科研组织体系实质上是被破坏了,原分散科研的组织单位改性为生产组织单位。 原科研组织体系因改制而被打破了,这一点易于理解。但新的科研组织体系为什么没有相应建立起来呢?上海复斯管理咨询公司专家认为原因有三。首先,原科研组织体系的演变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原科研组织体系的演变是渐进的功能转换过程,原科研组织体系中的各个部门并没有消亡,有些甚至名称都没变,只是在功能上向生产、经营功能转换,如科研计划部从原来的主要是科研活动的计划、组织和管理部门,转向主要是生产活动、经营活动的计划、组织和管理的部门;研究室从原来的科研单位,变为主要以产品生产为主的业务单位。而且,功能转换的过程是随着科研院所转制、市场化的过程逐渐发生的,所以,一些原科研组织体系的演变过程很少有人注意到,直至现在,有些科研院所还没有认识到这种现象,把科研问题仅归结为一般科研管理问题。 其次,常规构造效果不佳。像一般生产性企业那样,对科研组织体系进行常规构造,在科研院所里很难有效率。有些科研院所深感生产经营性业务对科研工作的影响,试图对科研体系做新的构造。他们往往模仿一般企业的做法,对科研组织体系进行独立构造。如有些科研院所采用“集中科研,隔离构造”的模式。在这个模式下,科研院所成立新的科研中心,或在原来科研计划部的基础上增强研发功能,由科研中心具体承担科研开发功能。这样,就将原来复杂精密的科研组织体系简化为一个科研中心。原来承担科研开发功能的研究室等单位明确定位为业务生产单位。这样,科研组织和生长经营组织两相隔离,互不干扰。实践证明,“集中科研,隔离构造”模式的效果在科研院所里并不好。原因是,科研院所的业务生产活动并不是一般可以工序化、标准化的生产过程,生产过程仍然需要大量创新性的知识投入;需要的人员不是一般的工人和技术人员,仍然是最优秀的科研技术人员。而优秀的科研技术人员在院所里永远都是稀缺的,不可能有足够的优秀科研人员供分开独立使用,这对科研院所来说,是一种简单低效的科研组织做法。正是这个原因,该模式并没有解决科研效果不佳的问题。 第三,创新构造难度大。科研院所必须以创新的方式构造科研组织体系,对一些科研院所来说,科研和生产经营两种活动是很难分开的。即“知识制式生产”的程度高,科研和生产经营活动对人员的知识要求几乎是相同的,这是一般知识性企业的特点。所以,科研组织体系必然不可能是完全独立的,进行集中式的构造,而是要和生产经营组织体系适当融合。因此,科研院所的科研组织体系的创新构造模式,应当是将科研组织体系和生产经营组织体系进行适当的融合,进行融合式构造。然而,将两种组织体系有效融合并非易事。融合不好,要么科研影响生产经营,要么生产经营影响科研。以现在的一些科研院所为例,原有的科研体系整合后,在组织科研生产活动时,仍然按照原来的组织模式进行,此时,可以认为,实际上是把生产经营组织体系的一大部分(除部分专属于生产经营的职能管理部门和生产车间外)视做了科研组织体系,这在管理行为上就相当于把科研组织体系和生产经营组织体系融合在一起,只是没有融合好而已。在这些科研院所里,在纵向的各层级上,设有技术负责人和负责生产、经营的行政负责人,即被科研院所习惯称为的“两条线”。这两条线可看做是科研组织和生产经营组织两个组织的组织表现。结果,技术负责人和行政负责人很难协调,而对于一般的科研生产人员,又常常面临“双头管理”的状况。所以,对一些科研、生产经营一体化内在要求较高的科研院所,构造新的科研组织体系是非常困难的,要么没有效率,要么很难和生产经营组织实现有效的融合,结果还是受生产经营组织的影响。专家们建议,改制后的科研院所要正视科研组织体系缺失的现实,根据院所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科研战略定位,重新构造新的科研组织体系。在构造时,不仅要注意科研组织体系本身的科学性、效率性,尤其要结合本院所生产经营组织的特点,充分重视和考虑两个组织体系的融合问题,把科研组织体系的设计和现行的生产经营组织体系的优化共同纳入到科研院所整体组织体系的设计中去,进行整体性的系统设计。在构造科研院所新的科研组织体系的同时,当然也要考虑对现有科研管理的改造问题,使得科研管理适应改制后科研院所的需要,适应新构造的科研组织体系的需要。

应关注转制科研院所的管理问题 (原刊登在科技日报03.05.09—12)

截至2002年底,全国从中央到地方,大大小小上万家科研院所完成了转制工作。转变科研院所体制,让科研院所形成适应市场竞争的机制和生存、发展的能力,决非一日之功。上海复斯管理咨询公司的专家们认为———  

  1999年7月1日,是中国科技发展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以中央直属242家科研院所转制为标志,我国科技体制进入了一个从机制改革到结构调整、从封闭运行到开放重组的新阶段。截至2002年底,全国从中央到地方,大大小小上万家科研院所完成了转制工作。科研院所能否尽快形成适应市场竞争的机制和生存、发展的能力?日前,记者就转制后科研院所普遍存在的一些管理问题,走访了上海复斯管理咨询公司的有关专家。结合长期为科研院所提供管理咨询服务的经验,专家们认为,转制后的科研院所主要存在六大管理问题应当引起我们的关注:

  问题之一:一所两制,激励难以相容。科研院所转制后,往往普遍有两类业务,一类是沿袭下来的传统业务,一类是改制后开发的新业务。传统业务仍然来自垄断性的传统市场,传统市场的市场化改革比较缓慢,在缺乏市场变化压力的情况下,一些科研院所在传统业务的管理上,变化不大,大多继续采用事业性单位的管理体制和机制;而新开发的业务则面对的是竞争性的新市场,市场化程度较高,因此,迫使科研院所必须在新业务的管理体制上做出具有竞争性的企业化安排。这样,源于业务来源的市场差异,产生的两种不同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并存于同一个院所中,必然带来管理上的冲突。比如,从事传统业务的科研人员会抱怨机会不平等,收入比同等人员低,影响工作的积极性,甚至出现人才流失现象。对于新业务和老业务,如何采用一套可以兼容的管理体制与机制,是目前科研院所面临的一个重要的管理问题。

  问题之二:业务知识要求相近,人员分工难有效率。科研院所的业务一般都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而且,在多个重要环节上对人员的核心技术知识要求非常相似,甚至相同。比如,在很多科研院所中,竞标、预研、设计、调试四个环节都需要同一类型的专家技术型人才。科研院所这种业务过程对知识的相似性要求,客观上要求一个项目,从竞标到完成,由一个团队或一个人承担或负责,最有效率。如果按照传统的分工理论,按业务程序进行人员分工,势必要求有大量的同类型的专家技术型人才。而这显然不太现实。因为,专家技术型人才是稀缺的,一个研究院所很难有足够充分的这类人才;退一步说,即使有,也不能这样分工,否则,人力资源的使用效率太低,同时也不利于人才的个人发展和来自工作丰富化本身的人员激励。据调查研究,几乎所有的科研院所是在岗位设计的基础上进行人员分工,虽然有的研究所按照矩阵式的方式,以项目组为基础组织业务,但是,配套管理跟不上,往往流于形式。科研院所的人员应该如何组织才能更富于效率,更适合业务特点的需要,是一个非常值得研究的问题。

  问题之三:重业务轻科研,研发工作受影响。一些科研院所在转制后能尽快地发展起民用产品等新业务,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以前的科研积累。但是,有的科研院所转制后,研发工作受到影响。虽然决策层清楚科研工作的重要性,但却难以进行有效的科研组织,科研计划往往难以完成,有时甚至放置。造成科研拖放的原因主要有三个:一是来自于市场方面或者指令性计划的刚性约束。随着市场化业务的发展,科研院所的生产业务量显著增加,一旦科研计划与生产计划相冲突,往往优先满足生产业务的需要,导致主要技术人员忙于生产,无暇顾及科研工作;二是科研人员相对稀缺。由于科研院所的业务从竞标到进场验收,都需要技术人员参与,而一个研究所真正的专家为数不多,在人力资源配置上,难以保证科研工作的需要;三是激励导向偏差。研究院所目前一般都建立了基于业务的绩效导向工资制度,员工的收入分配与产值等业绩指标紧密挂钩,这便导致一些员工愿意从事业务,而不愿从事科研。

  

   问题之四:缺少凝聚力,人才流失和组织分化倾向出现。改制以后,一些科研院所存在人才流失、下属单位分化的倾向。这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科研院所长期以来的组织管理模式,不利于个人知识的组织化;二是由于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人们观念的转变,员工的利益导向加强,而且,随着市场环境的完善,人才流动成本不断减小,而科研院所在激励机制上又未及时作出有效的调整;三是科研院所的业务具有很强的独立性,某一部门,甚至几个人的团队就能够完成,容易自立门户,而科研院所没能不断通过业务拓展、服务模式转换等增加组织价值,以增强组织对下属单位的吸附能力。

  问题之五:缺乏可以规模化的核心产品。一些科研院所在转制后,依靠自己的技术储备优势,进入相应技术领域的民用产品市场相对容易,且可进入领域较广,这对研究院所转型和发展是非常有利的一面,但同时也带来了研究院所发展定位不清问题。现阶段,转制后的科研院所很多还处在“零打碎敲”阶段,业务的随机性较强,有什么项目,就接什么项目;接到什么项目,就做什么项目,导致生产的产品品种多,批量小,生产随机性强,缺少可以规模化的核心产品。没有可以规模化生产的阶段性核心产品,科研院所的规模就很难以发展壮大。科研院所应该有目的地进行产品定位与发展规划,从目前的随机性的多品种、小批量,到理性选择下的多品种、小批量,再到规模化产品主导下的有限多元化发展,否则,就会陷入“吃饭经济”、“作坊式企业”,最终失去生存和发展的机会。

  

  问题之六:管理模式不适应业务人员的需要。科研院所在转制之前,一直沿用事业性单位管理体制,这种管理体制的特点强调“集中计划,集中监督”。转制以后,一些科研院所这种管理模式并没有明显转变,业务组织过程复杂,不仅生产能力平衡困难,而且,降低企业适应市场的能力。另外,由于科研技术人员的活动本身,无论从投入,到生产过程乃至到结果,都难以准确计量,所以可监督性差。因而这些科研院所目前的业务特点和人力资源特点决定了现行组织管理模式的不适应性。但有的科研院所没有意识到管理模式上存在的问题,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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